<%@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65001"%> 臺北市政府活化淡水河系創意 Logo

一、    緣起
二、    前言
三、    創意標章(logo)精神與內涵
(一)   短、中程目標
(二)   長程目標
四、    活動辦法
(一)   參選資格
(二)   獎項獎金
(三)   作品規格
(四)   投稿報名
(五)   評選方式
(六)   評分標準
(七)   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八)   聯絡資訊
五、    活動時程
(一)   宣傳及收件期
(二)   評選期
(三)   公布及頒獎期


一、緣起

淡水河系流域自古即為北臺灣政治、經濟與文化中心,不僅與民眾的生活關係極為密切,更蘊藏了許多無價的歷史記憶與文化資產。為使民眾深入瞭解臺北市推動活化淡水河系政策之內容與方向,將「活化淡水河系」觀念普及深植於一般大眾,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爰舉辦「活化淡水河系創意logo」徵選活動,希望透過民眾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徵選出活化淡水河系之代表性創意標章(logo),沿用於未來臺北市政府相關宣傳宣導文宣中(摺頁、手冊、海報、旗幟及短片等),並同時讓民眾對活化淡水河系建立更深刻的認知,凝聚珍視河川資源的共識,將親水愛水的觀念帶入日常生活之中。

二、前言

淡水河系流域涵蓋臺北市、臺北縣及部分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宜蘭縣等行政區,流域面積2,726平方公里,主流發源於新竹縣境雪霸國家公園東北角之品田山,全長158公里,其淡水河本流及基隆河、景美溪、新店溪等支流環繞流經本市所轄境內,總長度約55公里,貫穿本市匯流至淡水油車口出海。
重拾淡水河系之親水環境原貌,打造優質水域休憩生活,是未來臺北市永續發展與提升競爭力的重點工作。然而污染一條河川可能只要短短幾年,但要徹底整治活化,依國外經驗,短則如東京隅田川費時近20年,長則如倫敦泰晤士河(River Thames)則耗時逾30年,實為任重而道遠之工作。因此,為積極落實活化淡水河系工作,除藉由臺北市政府團隊、產業界與學術界的共同努力外,更需要結合民眾與社區的力量,共同創造一個視覺親水、嗅覺親水的親水生活化環境。

三、創意標章(logo)精神與內涵

臺北市政府活化淡水河系工作,係以營造質量好景觀好遊憩好之水岸都市為3大核心願景,並以確保水源水質、河水不發臭、河面無垃圾、營造魅力水域環境、休閒遊憩去處多、泛舟垂釣環境好等為短、中程階段之工作目標,使淡水河系再次成為本市最珍貴的資產,且以賦予沿岸民眾生命、生態、歷史、文化及親水生活等之精神層次提升為長程目標。因此活化淡水河系創意logo除以此3大願景為出發點創意思考外,並須能體現臺北市政府活化淡水河系短、中、長程目標之精神及內涵進行構思創作:

(一)短、中程目標

  1. 確保水源水質:確保大臺北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及衛生,建構保水、透水、防洪生態城市,並建立河川污染緊急應變的行動體系及能量,以提供民眾安全無虞、充足優質的水資源。
  2. 河水不發臭:透過持續推動污水下水道工程,加強水污染源稽查管制,復育水域生態環境,以提升淡水河系水質狀況,提供民眾潔淨生態之河岸親水環境。
  3. 河面無垃圾:持續辦理河面漂流物清除,強化河濱公園清潔維護,並招募河川志工參與公共事務,以營造優美清新之視覺親水環境,並提高高灘地休閒設施安全與服務品質。
  4. 營造魅力水域環境:縫合既有都市紋理與水岸空間之關係,改善河域社區居住環境,強化橋樑特色光雕粧點夜色,創造臺北河岸空間魅力,重塑臺北水岸都市特質。
  5. 休閒遊憩去處多:強化河濱主題公園及生態公園機能與特色,提升河濱腳踏車道、輕食區與休憩區之服務品質。推廣假日河濱親子活動、河岸野餐、戶外教學等活動,引導民眾親近水岸,建立多樣豐富親水休憩生活。
  6. 泛舟垂釣環境好 :持續推動輕艇賽、龍舟賽等各項水域休閒活動,行銷推廣藍色公路遊程,提供民眾安全環境享受臨河釣魚之樂,活絡多元水域休閒遊憩運動。

(二)長程目標

孕育並保護河川生命、營造綠意盎然植物生態、重建河川與歷史文化的連結,使淡水河系再次成為臺北市政府最珍貴的資產,賦予並提升沿岸民眾生命、生態、歷史、文化及親水生活等之精神層次。
凡是可以傳達臺北市政府活化淡水河系的願景與目標,勾勒出本市優質親水生活之水岸都市構想,提升臺北市民親水愛川認知的原創作品,都是本活動徵求稿件的對象。

四、活動辦法

(一)參選資格

不限。

(二)獎項獎金

  1. 特優:1名,獎金新臺幣貳拾萬元整及獎牌1只,作品將採用為臺北市政府活化淡水河系創意logo。
  2. 優等:3名,每名可得獎金新臺幣陸萬元整及獎狀1只。
  3. 佳作:5名,每名可得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及獎狀1只。

(三)作品規格

  1. 參選作品一律以lllustrator或 Coreldraw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標誌,作品印製於A4直式紙張,並裱貼於A3之黑色裱板上,於作品上標註標準色樣(CYMK),報名作品投稿需包括圖案設計圖1份、報名表1份(含基本資料、設計說明與授權同意書)。
  2. 創意logo設計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宣導文宣或製品之印製、製作,並能明顯識別。

(四)投稿報名(活動已於96年11月30日截止收件)

  1. 多人共同創作時,由創作人共同推薦1人以具名方式報名。
  2. 至活動網站下載並填寫報名表(含基本資料、設計說明與授權同意書),活動網址:http://pwb.taipei.gov.tw/river。
  3. 郵寄投稿者:請將作品及填妥之報名表,掛號郵寄至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南區「臺北市政府活化淡水河系推動委員會企劃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活化淡水河系創意logo徵選活動,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4. 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送至郵寄投稿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五)評選方式

  1. 徵選評審作業,採初選、決選方式進行,學者專家評審委員4名、府內評審委員3名,共7名。
  2. 評選作業結束後將獲獎名單公布於本活動專屬網站。

(六)評分標準

  1. 設計理念 40%
  2. 創意及整體造形30%
  3. 美感或美觀性20%
  4. 應用性 10%

(七)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1. 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2. 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 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4. 入選作品作者,主辦單位擁有全部智慧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主辦單位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5. 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6. 入選優選及佳作作品,本局保有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7. 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

(八)聯絡資訊

至臺北市政府活化淡水河系專屬網站查詢相關資訊(活動網址:http://pwb.taipei.gov.tw/river)。

五、活動時程

(一)宣傳及收件期

創意logo徵選收件至96年11月30日止。

(二)評選期

截止收件後即安排審查委員時間進行相關初選、決選作業。自96年11月30日至96年12月15日止(將視評審時間及稿件多寡將再行配合調整)。

(三)公布及頒獎期

於評選期結束前公布獲獎作品名單,並擇期頒獎。